私隐政策

私隐政策(生效日期:2025年10月5日)

1. 承诺
南丰纱厂有限公司 (“南丰纱厂”)致力遵守适用之法律及规则,尤其是香港法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以及欧盟的《一般资料保护规范》的规定。

2. 使用Cookies
当您浏览南丰纱厂的网站时,cookies将被储存在您的装置中,以进行内部导航和编程。您可以更改浏览器设定以禁用cookies, 但是您将可能无法使用南丰纱厂网站的某些功能。

3. 收集资料
若您需使用南丰纱厂提供的特定服务(例如:电子通讯,网上交易),您将可能获邀按您个人的意愿提供您的个人资料予南丰纱厂,以用于在当时发送给您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内所指明的目的。若您未有提供或更新该特定服务所需的准确资料,南丰纱厂将可能无法提供该些服务给您。如果您未满18岁,请让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代表您进行互动。

4. 收集的个人资料种类
如相关目的需要时,您可能需要向南丰纱厂提供您的个人资料,包括您的姓名、电邮地址、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业务资料(公司、职衔、联络资料)、网址、年龄组别、兴趣、个人喜好、意见及其他资料。

5. 收集资料的主要目的及用途
南丰纱厂将使用您的个人资料用于日常运作、帐户和记录管理、研发、新闻和信息传讯、身份识别和核实、处理交易、信息和数据库管理、调查和分析、促销和推广、公共关系、按适用司法管辖权区适用之法律或规则、或主管政府机关所发出之命令或要求所披露,以及与上述有关或附带的所有其他目的。当南丰纱厂打算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于某些特定目的时,这些特定目的将在要求提供此类个人资料时提供的相关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中列出。

6. 直接促销
若南丰纱厂打算使用您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及联络方法)作直接促销(例如:向您发送有关最新消息、优惠或推广的宣传资讯,南丰纱厂将事先取得您的同意。您亦有权在任何时候透过以下方式免费取消接收任何宣传资讯 :
(a) 采取在通讯中的取消指示;或
(b) 按以下“查询”所述之地址去信南丰纱厂的个人资料主任。

7. 资料保存
南丰纱厂将保留您的个人资料不超过以达到其使用目的所需要的时间。若该些目的已不适用,您的个人资料将被删除。

8. 披露资料
南丰纱厂可能会将您的个人资料提供或披露予:-
(a) 南丰纱厂的控股公司、关联公司、子公司及任何上述公司有利益之公司(统称“集团”);
(b) 集团的商业伙伴、合作伙伴、代理、承包商、分包商、资料处理者、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统称为“服务供应商”)用于所列明的目的;
(c) 有适用司法管辖权区的相关政府机关(若按法规要求);及
(d) 南丰纱厂或集团的实际或准受让人或南丰纱厂或集团的权益的参与者、副参与者或受让人。

9. 转移
在所述的目的范围内,因应集团及/或服务供应商的伺服器位置,您的个人资料可能会被转移至其他国家(包括欧盟、英国和香港以外的地方),但将合乎适用法律之规定。

10. 服务供应商
南丰纱厂可能提供您的个人资料予服务供应商,该些服务供应商将被要求按南丰纱厂与其签订的合同及本私隐政策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11. 第三方网站
南丰纱厂的网站可能会不时包含其他网站的连结。南丰纱厂无法控制您向其他网站提交的个人资料(如有者)。本私隐政策仅适用于南丰纱厂网站。在向第三方提交任何个人资料前,您应阅读其他网站各自的私隐政策。

12. 保安
集团已尽可能采取合适的技术及组织性措施去保障您的个人资料。但网路上的资料传递不能得到绝对保障。因此,虽然南丰纱厂尽力保障您的个人资料,南丰纱厂不能保证或承诺您传递予南丰纱厂的个人资料的安全性,您需自行承担传递该些资料的风险。

13. 自动性决策
南丰纱厂不会用您的个人资料作任何自动性决策而产生任何关乎您的法律后果或类似地重大影响您的效果。

14. 您的权利
根据适用司法管辖权区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您有权:
• 要求南丰纱厂确认南丰纱厂是否处理与您有关的个人资料;
• 查阅南丰纱厂持有您的个人资料(如有);
• 要求南丰纱厂更正您的个人资料,如不正确、不完整或不准确(如有);
• 从南丰纱厂获取有关您个人资料的信息;
• 收到该信息的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的目的、处理的个人资料类别,个人资料曾被披露或仍被披露的接收件人、拟定的保存期(如果可行者)或确定此期限的标准;
• 确定南丰纱厂有关资料的政策和做法,并了解南丰纱厂持有的个人资料的种类;
• 随时撤销您对处理个人资料的同意;
• 要求南丰纱厂根据适用司法管辖权区的适用法律或法规规定的理由删除您的个人资料;
• 限制南丰纱厂处理个人资料;
• 反对南丰纱厂处理个人资料;
• 向适用司法管辖权区的主管当局投诉;
• 如果您未曾向南丰纱厂提供该些个人资料,则要求南丰纱厂提供您的个人资料来源的信息;
• 要求南丰纱厂提供有关将您的个人资料转移至第三方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信息;
• 要求南丰纱厂以结构化且常用机器可读的格式发送您的个人资料予您或在技术上可行的情况下,另一个资料控制者。
本隐私政策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限制您根据适用司法管辖权区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权利。

15. 私隐政策更新
本私隐政策可能会不时更新、修改和更改。任何更新、修改或更改将在南丰纱厂网站发布后立即生效。若您继续使用南丰纱厂网站,即代表您同意受已修改的私隐政策约束。建议您定期造访本网页查阅最新私隐政策。

16. 资料控制者的资料
在《一般资料保护规范》中所述之资料控制者是南丰纱厂有限公司,地址是香港启德协调道 2 号 AIRSIDE 17 楼,其独自或与其他人共同决定处理个人资料的目的和方法。

17. 查询
您可以隨時郵寄至「個人資料主任」聯繫我們。地址為香港啟德協調道 2 號 AIRSIDE 17 樓 (如閣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三條下於中國內地境內的自然人,請郵寄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長寧區遵義路100號B棟8樓)。發送電子郵件至DPO@nanfung.com 亦可。

18. 英文版本
如果本私隐政策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矛盾或冲突,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