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纱厂2023第二期消费券优惠

齐齐支持小店

16.07.2023(Sun) 31.07.2023(Mon)

活动详情

16.07.2023(Sun) 31.07.2023(Mon)

消费券消费满$500即送$150现金券

由7月16日起,于南丰纱厂以指定消费券电子平台消费满HK$500,凭即日单据可获得HK$150电子现金券 (包括$100电子购物现金券一张及$50电子餐饮现金券一张,总值HK$150)*。纱厂希望藉著消费券优惠,与大家携手支持本地小店,配合可持续发展概念,启发大家展开更具环保意识的生活方式。

*购物消费满$300可使用$100现金券1张;餐饮消费满$100可使用$50现金券1张。

换领日期:16.07.2023(日)- 31.07.2023(一)
换领方法:
NF Touch会员,凭即日于南丰纱厂以消费券消费满HK$500的单据(最多两张不少于HK$100单据),即可换领HK$150电子现金券。
换领地点:地下礼宾部

NF Touch 限时会员欢迎礼遇

由即日起至7月31日,登记成为NF Touch新会员,即可获赠2,000 NF Points以及南丰纱厂HK$20电子优惠券(零售及餐饮)一张。南丰纱厂即将于NF Touch推出不同活动,会员可于应用程式上即时报名,更有机会透过指定数量的NF Points免费换领各种体验活动!

NF Touch 下载网址: https://www.nftouch.com.hk/tc/download

备注:

– 顾客需透过NF Touch手机应用程式上载即日消费单据
– 现金券需单次购物满指定金额或以上方可使用
– 优惠只适用于南丰纱厂参与之指定商户使用
– 南丰纱厂有限公司保留更改有关使用指定餐饮及购物优惠券之条款及细则,以及参与商户名单之权利,而无须另行通知
– 参与之指定商户名单一概以网上版为准

条款及细则

南丰纱厂第二期消费券优惠活动2023 –  条款及细则

  1. 推广期为2023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有关消费及现金券换领必须在推广期内进行。
  2. 换领处﹕南丰纱厂地下礼宾部
  3. 换领时段为活动日期期间的每一天早上10时至晚上10时 (除因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黑色暴雨警告或因任何其他原因而导致换领处关闭的时间)。
  4. 顾客于推广期间于南丰纱厂即日以指定电子支付方式消费满HK$500或以上(最多两宗交易),可换领「HK$50 电子餐饮现金券」一张及「HK$100电子购物现金券」两张。
  5. 顾客必须于换领时段内亲自到换领处换领现金券,并﹕
    1. 出示其本人之支付宝香港、八达通、Tap & Go「拍住赏」、WeChat Pay HK 、BoC Pay、Payme帐户及有关消费之交易纪录 (列印本或萤幕截图恕不接受);及
    2. 出示相关之商户机印单据正本以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正本。
  6. 顾客必须亲自到换领处换领电子现金券,恕不接受南丰纱厂或商户员工及其他人士代为换领。
  7. 推广期内每人只可换领电子现金券十次,并须于消费即日内到换领处换领现金券。电子现金券每日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8. 所有换领必须根据南丰纱厂有限公司职员之指示完成。南丰纱厂有限公司有权要求顾客提供其身分证明文件及/或其他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及/或付款资料),并复印商户机印单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已登入手机付款程式之交易记录作核实及/或内部审核之用。如顾客不合作或拒绝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南丰纱厂有限公司保留权利拒绝顾客换领奖赏。复印影像只会被保存作上述用途,并会于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销毁。顾客在提供任何个人资料之前必须细阅及同意南丰纱厂有限公司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9. 指定电子支付方式只限支付宝香港、八达通、Tap & Go「拍住赏」、WeChat Pay HK、BoC Pay及Payme。
  10. 以下收据恕不接受,且并不符合换领资格﹕
    1. 任何增值、购买现金券/礼券/礼品卡、缴付会籍费用、缴费服务、停车场费用、订金支付及其他类似交易的收据;
    2. 非即日、已损毁、污损 (例如手写单据)、影印本、被退款、已作废或已取消的收据; 及
    3. 已用作换领奖赏的收据。
  11. 现金券只适用于指定参与商户并受列印于电子现金券上之其他条款及细则约束。所有餐饮及购物优惠券有效日期至2023年10月15日。指定参与商户名单及现金券条款及细则请参阅NF Touch 电子现金券内之详情。
  12. 于南丰纱厂之指定参与商户消费每满 HK$100,即可使用「HK$50 电子餐饮现金券」一张;消费满$200,可使用 「HK$50 电子餐饮现金券」两张,如此类推;每项交易最多可使用 10 张「HK$50 电子餐饮现金券」;于南丰纱厂之指定参与商户消费每满 HK$300,即可使用「HK$100 电子购物现金券」一张;消费满 HK$600,可使用 「HK$100 电子购物现金券」两张,如此类推;每项交易最多可使用 4张「HK$100 电子购物现金券」。现金券不可与其他折扣或推广优惠同时使用。不同款式及面额之现金券不可同时使用。
  13. 所有已用作换领奖赏之消费单据不可要求商户退款,除非顾客已先到换领处退回已换领之现金券。
  14. 换领后,有关的收据及相应的电子货币付款存根将会被南丰纱厂有限公司职员盖印,已盖印之收据不能与其他推广活动及优惠同时使用(南丰纱厂有限公司指明推广活动及泊车优惠除外)。
  15. 所有现金券均不可转售、不能兑换现金及/或换成其他礼品,且不可转让或退款。南丰纱厂有限公司及参与商户有权收回或取消用作转售用途之现金券。
  16. 现金券如有遗失、污损或损毁,则予作废并不获补发。
  17. 此推广可能因技术问题(例如机器、伺服器或网络等问题)而有延误、错误或遗漏,南丰纱厂有限公司不会对该等延误、错误、遗漏及/或相关的损失及/或损坏承担责任。
  18. 使用现金券购买的商品、食品及/或服务一概由指定参与商户负责。南丰纱厂有限公司不会为指定参与商户提供的商品、食品及/或服务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更不须承担任何责任。顾客明白购买任何的商品、食品及/或服务乃顾客与有关参与商户之间的交易,与南丰纱厂有限公司并无合约关系。 如对商户提供的商品、食品及/或服务有任何查询、意见、投诉或争议,请直接联络相关商户。
  19. 所有图片只供参考。
  20. 南丰纱厂有限公司有权随时改动此推广架构及内容,包括推广期、换领方法及此条款及细则而毋须预先通知。任何因此推广架构及/或内容,包括其条款及细则改动及/或更新而导致的损失及/或损害,南丰纱厂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21. 换领或使用现金券即代表顾客接受此推广的所有条款及细则 (经不时修订)。
  22. 此活动只适用于现居香港及通常居于香港的人士。
  23. 如有任何争议,南丰纱厂有限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24.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25.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文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本为准。查询热线: 3979 2300